对偶婚(合婚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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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对偶婚”
对偶婚,是婚合婚配指一男一女在一定时期内,结成相对稳定配偶关系的对偶对婚姻形式
什么叫做对偶婚?
在群婚制向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制转变过程中,对偶婚由此产生。婚合婚配它产生于原始社会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的对偶对交替阶段,盛行于野蛮时代,婚合婚配即原始社会晚期。对偶对原始社会时期,婚合婚配对偶婚区别于群婚的对偶对特点是成对配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较稳定的两性同居生活。即不同氏族的婚合婚配成年男女,以女子为中心,对偶对在一定的时间段内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婚姻关系不稳固。
对偶婚为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对同居形式。一对夫妻之中,双方各自都拥有多个配偶,但其中,主妻、主夫有别于其他配偶。主夫妻在一定程度地脱离群体过着相对稳定的同居生活。这种成对配偶相对稳定的结合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逐渐演变为个体婚。
“对偶婚”是什么意思?
对偶婚,亦称对偶家庭。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一种婚姻形式。对偶婚为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对同居形式。从多偶婚(伙婚)向单偶婚过渡的一种形式。其形式有走婚,望门居,不落夫家等。
对偶婚【duì ǒu hūn】
概念:
偶婚制,或称 对偶家庭,是指一男一女在长或短的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偶居生活的 婚姻形式。它是 群婚制向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制转变的过渡形态或中间环节,产生于 原始社会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的交替阶段, 对偶婚 盛行于 野蛮时代,即原始社会晚期。
形成:
对偶婚制的典型表现形式是成对配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较稳定的 两性同居生活,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 对偶婚 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丈夫,主夫妻之间一定程度地脱离群体过着相对稳定的 同居生活。
背景:
对偶婚基础上的对偶家庭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它不可能脱离氏族而独立。在氏族家庭式的公有经济的基础上,对偶家庭不成其为一个经济单位,不能作为当时社会的一个细胞组织;当时的经济单位依然是以 母权制为中心的氏族。我国原始社会的对偶婚制大约确立于仰韶文化晚期。上个世纪西南一些少数民族中残存的“走婚”、“望门居”、“不落夫家”等习俗,反映了对偶婚制的历史遗风。
对偶婚制家庭的特征有
对偶婚是从一夫多妻制婚姻向一夫一妻制婚姻过渡的一种形式。对偶婚完全不像一夫多妻制那样有固定的性伴侣,但也不像一夫一妻制那样有严格固定的单一性伴侣。对偶婚起源于性关系形成的伴侣。当女性达到性成熟时,她们可以与其他氏族的男性发生性关系。一个女人可以有多个稳定的性伴侣,但她的性伴侣只有在女方家过夜的权利,没有约束性权利,一个女人的性伴侣是可以换的。同样,男人也有几个性伴侣,也可以换性伴侣。
一个已婚男和一个已婚女的多个性伴侣中虽然有一个相对稳定的,但双方并没有严格的固定关系,也没有形成个人所有制的家庭经济。这样的经济条件决定了夫妻之间仍然不存在排他性和嫉妒心,丈夫或妻子可以与其他异性交媾。子女仍然属于母系氏族,与本氏族成员的亲密关系是经济纽带造成的。
对偶婚是过渡到一夫一妻制的桥梁和媒介,以家庭以外的群婚为母。在人类历史上曾在不同地区流行过,需要克服群婚的强大惯性,克服群婚设置的重大障碍,所以历程漫长而曲折。它产生于母系氏族的鼎盛时期,直到个体家庭经济的出现才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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